内容问题发生时间:2005年1月11日详细描述:我姐出车祸成了植物人,我姐出事前就与我姐夫关系不好,经常受到我姐夫的打骂,曾经向他提出过离婚,但是由于害怕他的报复,打消了这个念头。现在我姐卧病在床,娘家人更加担心她的安危,我请教一下法律界的朋友,现在我妈可不可以代表我姐向我姐夫提出离婚?拜托各位了。我先在这里谢谢各位朋友了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用户信息宽带-ADSL否北京其它
看到你的问题后,我查阅了很多资料,没看到《婚姻法》有相关规定,对不起。我们现在只能在变更监护人这里着手。一、什么人需要监护人?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(包括未成年人、精神病人、植物人)。二、什么人担任监护人?我这里只列出精神病人和植物人的监护人,《民法通则》第十七条规定:1、配偶;2、父母;3、成年子女;4、其他近亲属;5、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,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担任。注意:这里的顺序,有可能是法定的顺序。三、什么情况下变更监护人?《民法通则》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: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,应当承担责任;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,应当赔偿损失...全部
看到你的问题后,我查阅了很多资料,没看到《婚姻法》有相关规定,对不起。我们现在只能在变更监护人这里着手。一、什么人需要监护人?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(包括未成年人、精神病人、植物人)。
二、什么人担任监护人?我这里只列出精神病人和植物人的监护人,《民法通则》第十七条规定:1、配偶;2、父母;3、成年子女;4、其他近亲属;5、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,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担任。
注意:这里的顺序,有可能是法定的顺序。三、什么情况下变更监护人?《民法通则》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: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,应当承担责任;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,应当赔偿损失;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(即可以担任担任监护人的前四种人)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,撤销监护人的资格。
四、你的问题是:现在你妈可不可以代表你姐向你姐夫提出离婚?我说了,我没在《婚姻法》里面看到相关规定,对不起,怪我平时太粗心。。但是如果你们有证据证明你姐夫有第三条所述情形的,你妈可以向法院提出变更监护人。
五,至于离婚的问题,我认为,你们不用急,你姐夫一定比你们还急,他会提出来的。但是如果你姐姐有巨额财产的话,那就不一定了。谁都想当继承人。你怎么在“评论”栏目里又提出问题,我不得不修改我的回答:一、我对劳动法不熟悉,只是好象记得,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,也是工伤。
但是我对这问题的回答,没什么把握,你还是咨询别的人,别耽误你的事。二、即使肇事者不愿意赔偿,你们也必须提起民事诉讼,或者附带民事诉讼,千万不能放弃这权利。另外,机动车有第三者责任险,这是必须投保的。
三、附带民事诉讼,是指在司法机关对肇事者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,被害人或者/及其家属也对肇事者提起赔偿诉讼。附带民事诉讼是免交诉讼费的。如果司法机关没有对肇事者追究刑事责任,那么被害人应在时效内对其提起赔偿诉讼,一般是要交诉讼费的。
四、你所提问题对你家有重大影响,我再次建议你在当地咨询律师。。收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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